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0年录取查询及分数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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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成立于2001年。2006年4月经教育部以教发函[2006]91号文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。学院地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——中国科技城绵阳,占地面积637亩,建筑面积10多万平方米,毗邻绵阳市南湖公园和南郊机场,依山望水,环境优雅,是一所生态园林式的艺术院校。
学院教学设备、设施完善。拥有一支学识渊博、经验丰富的由专家、教授及中青年教师组成的高水平、高学历、高素质、“双师”型优秀教师队伍。设置有音乐系、现代艺术系、视觉传达设计系、工业设计系、传媒艺术系、美术系、戏剧影视系、播音主持系、人文艺术系、公共基础部等十个教学单位,设置十七个专业,专业方向近六十个。目前在校师生5000余人,已聘请五十多名国内外艺术院校博导、硕导和文化艺术界全国知名人士、专家、学者来校担任学术委员、专兼职特聘教授,定期来校讲学,培养教师并组建专家工作室。
学院实施“学院式”学分制,推行“三结合”(艺术与科技相结合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、实践与产业项目相结合)的教学模式改革,重视培训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。除建立工作室、实验室、研究所外,还成立了学院歌舞剧院并租赁经营绵州大剧院作为教学实训基地,多次成功举办师生美术、设计作品展览和音乐、戏剧专场演出,受到社会广泛赞誉。学院部分师生参与拍摄的《大河东流》、《日月凌空》、《衣食父母》、《北平战与和》四部电视连续剧已拍摄完毕,部分作品已在中央电视台播放。
学院师生积极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、展览、演出,硕果累累,获得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奖200余项。舞蹈《青苹时节》在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比赛中荣获艺术院校组作品铜奖;歌剧《原野》片段在第二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“歌剧、声乐”展演,获得歌剧片段组三等奖;学生参加“首届全国高校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”获得金奖。应世界文化教育基金会邀请,学院师生2009年9月赴香港与香港同胞共庆祖国六十华诞,受到香港同胞的赞扬,同时受到中宣部文艺局领导的接见与高度肯定;10月应邀组团赴德国柏林参加“亚太文化周”文艺演出,受到国际友人的高度赞誉,特别受到正在德国访问的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的接见。
学院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艺术人才。先后加入了欧洲文化艺术联盟、国际设计师协会,与美国、英国、新西兰、韩国、日本、俄罗斯等国外著名艺术学院建立了多个留学项目、教育教学项目。
学院师生牢记温家宝总理、周永康常委来校视察抗震救灾安置点工作时的重要指示,已提前完成灾后重建任务,并继续承担社会责任,与绵阳特殊教育学校建立了帮扶基地,与青川县马鹿乡小学联合成立了“文化援建基地”。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。
为保护、传承羌族文化,学院先后申报开设了羌藏文化保护与开发、羌藏歌舞表演、民族民间艺术设计等专业(方向),并与北川羌族县人民政府联合成立了“羌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”,“羌族文化旅游学院”也正在筹备成立当中。学院师生深入羌寨藏乡收集、整理的羌、藏民俗实物展应邀到清华大学展出;学院与北川羌族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5月1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了“大爱无疆——保护羌族文化遗产成果发布会”,并在全国政协礼堂成功举行了“诗画歌舞《风从羌山来》大型汇报演出”。这些活动体现了我院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彰显了学院师生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适应能力。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与各级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。我院董事长兼执行院长龚珍旭博士2009年被评为全国第六届时代功勋“感动中国十大杰出校长”。
如今,全院师生员工正朝着“创一流独立学院”的办学目标奋进。
一、 培养目标
秉承“给自己一个目标、让生命为她燃烧”的学院精神,贯彻“启迪学生智慧、培养时代需求人才”的办学目标,高扬“传承文化、融汇中西”的办学方针,执行“立本、务实、创新、进取”的院训,践行“宽口径、厚基础、重实践”的人才培养模式,在大胆借鉴国内外先进办学经验的基础上,狠抓教育教学质量,摸索出“理论+实践+KAB(创业教育)”的办学模式,确保教学紧密联系市场的要求,体现“艺术与科技结合、课堂与工作室结合、实践与市场项目结合”的办学特色,培养“品德优、能力强、素质高、会创新”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艺术翻译、音乐及舞蹈教育和表演、羌藏歌舞与现代流行舞表演、音乐剧、影视、戏剧及影视动作、喜剧表演及理论研究、服装设计与时装表演、戏剧影视文学、编剧与编导、播音与主持、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保护与开发,各类视觉传达设计、工业设计、传媒艺术以及传统美术的继承和发扬等工作,也可成为专职教师、音乐开发商、包装商、艺术经纪人、文化创意产业各领域策划管理人才、自由音乐人、艺术设计策划与教育、自由艺术人,以及在各行政、工矿、企事业及文化教育部门担任管理者和策划创意人才。
二、 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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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专业方向 |
学
制 |
学费
[元/年] |
就读
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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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 |
艺术翻译 |
四
年
制
本
科 |
14000 |
(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)
中国科技城——绵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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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事业管理 |
羌藏文化保护与开发、音乐艺术市场管理与策划、文化产业经济、旅游与酒店管理、艺术商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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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 |
音乐教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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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表演 |
器乐 |
竹笛、二胡、古筝、单簧管、萨克斯、小提琴、电吉他、打击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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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乐 |
民族、美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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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行歌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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绘画 |
美术教育、中国画、油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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雕塑 |
工艺雕塑、城市雕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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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设计学 |
民族民间艺术设计、设计教育、平面艺术、印刷与信息设计、商业策划与广告、文物与材料修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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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设计 |
产品设计、服装设计、室内建筑设计、环境艺术、数码影视制作、网络多媒体艺术、音响灯光工程、时尚形象设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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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 |
羌藏歌舞、舞蹈表演、教学、编导合一、现代流行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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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 |
音乐剧、影视表演、戏剧表演、影视动作表演、喜剧表演、服装表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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戏剧影视文学 |
戏剧影视文学、影视编剧、影视编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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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|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、化妆造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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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画 |
影视动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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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音与主持艺术 |
播音与主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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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设计 |
平面艺术、产品设计、装饰艺术、数码影视制作 |
三
年
制
专
科 |
14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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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表演 |
声乐 |
民族、美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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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行歌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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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视表演 |
影视表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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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视动画 |
影视动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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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与播音 |
主持与播音 |
注:各专业(方向)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;
广播电视编导、文物保护技术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已报教育部审批中。
三、 报名考试资格
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。
四、 报名
(一) 文化考试报名及要求
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,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,领取由县(市、区)招办签发《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证》(以下简称《报考证》);
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,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。
(二) 专业考试报名及要求
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,须持《报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于规定时间内到各专业考点(按《报名卡》上填涂的考点)报名,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订《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》,领取专业考试《准考证》。
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》,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《报考证》上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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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地点 |
报名时间 |
考试时间 |
考试专业及方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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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音乐学院 |
3月7、8日 |
3月11-20日 |
音乐学:音乐教育
音乐表演:器乐(竹笛、二胡、古筝、单簧管、萨克斯、小提琴、电吉他、打击乐)、声乐(民族、美声)、流行歌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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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大学 |
3月16、17日 |
3月19-23日 |
舞蹈学:羌藏歌舞、舞蹈表演、教学、编导合一、现代流行舞
表演:音乐剧、影视表演、戏剧表演、影视动作表演、喜剧表演、服装表演
戏剧影视文学:戏剧影视文学、影视编剧、影视编导
播音与主持艺术:播音与主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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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师范大学 |
3月26日 |
3月27、28日 |
绘画:美术教育、中国画、油画
雕塑:工艺雕塑、城市雕塑
艺术设计学:民族民间艺术设计、设计教育、平面艺术、印刷与信息设计、商业策划与广告、文物与材料修复
艺术设计:产品设计、服装设计、室内建筑设计、环境艺术、数码影视制作、网络多媒体艺术、音响灯光工程、时尚形象设计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:戏剧影视美术设计、化妆造型
动画:影视动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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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理工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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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阳师范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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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华师范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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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文理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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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师范学院 |
(三) 违反以上规定,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。
五、 考试
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。
(一) 专业考试
不分初复试,一次进行;
除钢琴、定音鼓外,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;
考生持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报考证》(《表》或《专业考试准考证》)和《准考证》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各专业(方向)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;
各专业(方向)考试科目、内容及分值:
1. 音乐学
音乐教育: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60分{视唱(一个升降号以内,常见节拍、节奏型,单声部)20分,练耳[音组:2至5个音;音程:纯四、五、八度,大小二、三、六、七度,增四、减五度;和弦:大、小、增、减三和弦原、转位(密集排列),大小、小小、减小、减减七和弦原、转位(密集排列);节拍、节奏:常见节拍、节奏型;旋律:一个升降号以内,常见节拍、节奏型,单声部]80分,乐理(参考书目:李重光编著的《音乐理论基础》,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)60分};②声乐120分[准备歌曲两首(限美声、民族唱法)];③钢琴120分(准备练习曲一首、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);
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,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。
2. 音乐表演
民乐(竹笛、二胡、古筝):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;②乐器演奏400分[演奏练习曲一首,乐曲二首(曲目自选;考试曲目要求背奏,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)];
管乐(单簧管、萨克斯):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;②乐器演奏400分[演奏音阶(连音、断音),练习曲一首,乐曲二首(曲目自选)];
弦乐(小提琴):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;②乐器演奏400分[演奏音阶、琶音、双音,练习曲一首,乐曲二首(曲目自选)];
流行器乐(电吉他):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;②乐器演奏400分(演奏音阶、琶音、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、乐曲各一首);
打击乐: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;②乐器演奏400分[从小军鼓、马林巴、定音鼓、爵士鼓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(曲目自选)];
声乐(美声、民族):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;②歌曲演唱400分[准备四首歌曲(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)];
流行歌舞: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;②演唱200分[准备四首流行歌曲(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,自备CD伴奏带)];③舞蹈片段200分(自备CD伴奏带,不超过3分钟,风格不限);
以上各专业(方向)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为单科成绩,总分满分为100分{其中视唱(一个升降号以内,常见节拍、节奏型,单声部)20分,练耳[音组:2至5个音;音程:纯四、五、八度,大小二、三、六、七度,增四、减五度;和弦:大、小、增、减三和弦原、转位(密集排列),大小、小小、减小、减减七和弦原、转位(密集排列);节拍、节奏:常见节拍、节奏型;旋律:一个升降号以内,常见节拍、节奏型,单声部]65分,乐理(参考书目:李重光编著的《音乐理论基础》,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)15分},不计入总分,在划线时单独划定合格线,其余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,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。
3. 舞蹈学
羌藏歌舞表演: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{视唱(一个升降号以内,常见节拍、节奏型,单声部)10分,练耳[音组:2至5个音;音程:纯四、五、八度,大小二、三、六、七度,增四、减五度;和弦:大、小、增、减三和弦原、转位(密集排列),大小、小小、减小、减减七和弦原、转位(密集排列);节拍、节奏:常见节拍、节奏型;旋律:一个升降号以内,常见节拍、节奏型,单声部]40分,乐理(参考书目:李重光编著的《音乐理论基础》,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)30分};②声乐60分[准备歌曲两首(限美声、民族唱法)];③钢琴60分(准备练习曲一首、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);④舞蹈表演100分(自选舞蹈片段,自备CD伴奏带,时间2至3分钟);⑤形体100分(软开度、力度等);
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,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。
舞蹈表演、教学、编导合一、现代流行舞:①面试[目测外形,语言表达(自我介绍)];②基本功测试(柔韧,旋转,弹跳,技巧展示);③艺术素质(摹仿,即兴表演);④艺术表现力[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,风格不限,自备伴奏带(限单曲CD)];
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,均计入总分,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。
4. 表演
音乐剧、影视表演、戏剧表演、影视动作表演、喜剧表演:①朗诵(自我介绍;自备朗诵材料片断);②声乐(自备歌曲一首:美声、民族、通俗、原生态唱法不限);③形体[舞蹈、武术、体操不限;自由展示];④表演(命题表演);
服装表演:①面试[基础条件测试(骨骼、身材、皮肤、发质、五官、脸型、手型、腿型、牙齿、仪态),语言表达(自我介绍)];②基本测试(身高、体重、三围、肩宽、比例);③艺术素质[步态(在规定路线上自然行走),音乐节奏感、平衡能力(平衡及旋转能力)];④艺术表现力[艺术特长展示(声乐、器乐、小品表演等),镜头感(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)];
各专业(方向)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,均计入总分,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。
5. 戏剧影视文学
戏剧影视文学、影视编剧、影视编导:①影视片分析(剧情片、纪录片、广告片等,笔试);②编写故事(笔试);③编导创意(节目策划、广告创意、声画组合等,考生抽题后口试,时间在3分钟以内);
各专业(方向)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,均计入总分,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。
6. 播音与主持艺术
播音与主持:①朗诵(自备作品背诵:现代诗歌、散文、寓言、台词、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,时间在2分钟之内);②普通话水平测试(指定作品朗读);③命题即兴评述(考生抽题后评述,时间在2分钟之内);
各专业(方向)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,均计入总分,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。
7. 绘画、雕塑、艺术设计学、艺术设计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、动画
美术教育、中国画、油画、工艺雕塑、城市雕塑、民族民间艺术设计、设计教育、平面艺术、印刷与信息设计、商业策划与广告、文物与材料修复、产品设计、服装设计、室内建筑设计、环境艺术、音响灯光工程、时尚形象设计、数码影视制作、网络多媒体艺术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、化妆造型、影视动画:①速写(人物动态);②素描(人物或静物);③色彩(风景或静物);
各专业(方向)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,均计入总分,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。
注: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、颜料、画笔、小画凳及画架等工具一律自带(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,不能有任何图案,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);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、透明胶。
(二) 文化考试
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,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。
8. 英语、公共事业管理
艺术翻译、羌藏文化保护与开发、音乐艺术市场管理与策划、文化产业经济、旅游与酒店管理、艺术商业: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。
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,或在外地参加专业、文化补习班的考生,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办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。
违反以上规定者,责任自负。
六、 政考及体检
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健康检查,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。
七、 录取办法
普通类: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、参加了招生体检以及文化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一般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,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,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
艺术类: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、参加了招生体检以及文化、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,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,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
八、 注意事项
(一) 根据教育部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,凡报考我院各专业(方向)的考生,均须参加四川省统考,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。
(二) 英语(艺术翻译)、公共事业管理(羌藏文化保护与开发、音乐艺术市场管理与策划、文化产业经济、旅游与酒店管理、艺术商业)专业(方向)属普通类,只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。
(三) 需伴奏的专业(方向)(通俗唱法除外)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。
(四) 我院各专业文、理兼收,语种不限(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),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。
(五) 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(通讯工具、MP3、MP4、录音机、相机等)带入考场,违者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18号)有关条款严肃处理。
(六)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,入学后,我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,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,取消入学资格,退回原地区、单位。
(七) 不接受函报;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。
(八) 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(州)招办,考生凭《报考证》于5月4日至5月5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。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,凭《报考证》和专业《准考证》在规定地点(音乐类: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;表演、编导类: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;美术类: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)查询登记,逾期不再办理。
(九) 本简章供四川省内考生适用,省外考生详见《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0年省外招生简章》,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。
学院代码:14043
通讯地址: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
邮政编码:621000
联系电话:0816 6357995 6357996
传 真:0816 6357996
电子邮箱:CYMY@vip.qq.com
招生网址:http://www.cymyadc.com/zsjy.asp